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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律师业务 | 家庭团聚类移民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北京广播大厦1101-2
电话:010-65696696
传真:010-65696695
手机:13301331818
邮箱:baolihua@baolihua.ca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

加拿大公民或者长久移民在中国境内有下列亲属的,可为他们办理家庭团聚的申请:

1、法定夫妻或者同居一年以上的配偶;

2、未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如果子女超过22周岁并已经结婚,需要提供证据表明子女22周岁或者结婚以后,一直是全日制学生或者生活上依靠父母;

3、父亲和母亲;

4、祖父和祖母;

5、孤儿;

6、收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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