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的人能够以技术工人的类别向萨斯喀彻温省申请移民:
1)申请者需为专业技术人员,或
2)申请者具有管理能力,或
3)申请者曾在萨省从事过至少6个月以上的工作,并具有该省的工作许可。
二、企业家类移民
萨斯喀彻温省企业家移民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申请者在萨斯喀彻温省建立一家新的企业。
2)申请者购买一家萨斯喀彻温省现有的企业。
3)申请者通过投资或合伙的手段入主一家萨斯喀彻温省现有的企业。
不论申请人属于何种情况,均应积极地参与公司日常业务的运营及管理。另外,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拥有至少三年的从商经验或管理背景。
2)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之前应对萨斯喀彻温省进行过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全面考察。在考察期间应接受一次萨斯喀彻温省移民计划的专访。将考察的详细资料记录在案。
3)申请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了解萨斯喀彻温省的一般常识。
4)申请人应以商业建议的方式提供一份萨斯喀彻温省商业机会的评估报告,建议企业进行评估或制定投资计划,在制定的计划中,应将建议的投资水平、投资方向,以及萨斯喀彻温省的财政顾问的情况列入其中。
5)申请人应具备至少25万加元的个人净资产。
6)申请人应愿意投入足够的资金来进行经营(至少15万加元)。
7)申请人应试图拥有萨斯喀彻温省的企业中至少33.3%的股份,或申请人试图向该企业投资至少50万加元。
8)申请者应将75000加元作为可偿还的保证金存入萨斯喀彻温省的信任账户,并就投资计划或商业建议的内容签署协议。
假如您被萨斯喀彻温省予以提名,则需向加拿大移民部提交您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安全以及过去有无犯罪情况的证明文件。加拿大移民部将对这些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核。移民部可能会与申请者安排一次会见,并保留最终颁发永久居住签证的权力。
三、家庭团聚类移民
申请人如要申请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家庭团聚类移民,申请人的亲属必须是居住在萨斯喀彻温省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请人的亲属包括:
1)母亲/父亲
2)女儿/儿子
3)兄弟/姐妹
4)侄女、甥女/侄子、外甥
5)姑妈、姨妈、伯母、舅妈/叔父、舅父, 姑丈, 姨丈
6)孙女、外孙子女/孙子、外孙子
7)祖母、外祖母/祖父、外祖父
8)一代以内的堂兄弟姐妹或表兄弟姐妹
9)继亲属
申请人除了拥有加拿大的亲属以外,还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请人应签署一份声明,以证明其居住在萨斯喀彻温省的亲属愿为申请人及其家庭在必要的时候提供援助。声明里还应包括财政支持。
2)申请人的年龄应在18岁至49岁之间。
3)申请人应完成至少一年以上的大专教育或职业教育,并已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4)申请人应具备一年以上本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
5) 申请人应出具一份由萨斯喀彻温省雇主提供的申请人语言能力证明信,或由申请人本人提供一份相关的语言证书。
6)申请人应有一份由萨斯喀彻温省雇主提供的全职工作,或者申请人打算在萨斯喀彻温省寻找工作,并具备足够的资金来支撑其在萨斯喀彻温省的生活(主申请人应具备1000加币,随行的家庭成员应具备2000加币)。这部分资金可以由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的亲属来提供。申请人的工作必须是已注册的、并能为萨斯喀彻温省创收的全职工作。
四、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工作许可类移民
在萨斯喀彻温省工作的外籍留学生可依据该省的提名计划申请永久居住权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在萨斯喀彻温省受到过至少一年的,大专以上的全日制教育,并取得了相应的、经萨斯喀彻温省教育机构认证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2)申请人应在毕业后取得了工作许可,并已在萨斯喀彻温省从事了至少6个月的工作。
3)申请人当前的工作是由雇主提供的永久性的全职工作
如果是由政府指派进行学习,在学成后须返回国内的外籍留学生,不能以此种类别申请移民。
五、卫生专业类移民
1.医师类申请
以医师的类别向萨斯喀彻温省申请移民需要符合以下5个标准:
1)申请者须曾在萨省从事过6个月以上的医师工作,并享有该省的临时工作许可。
2)长期就业证明的提供,申请人需提供:
a)一份由萨省医药健康权威机构签发的长期就业许可证明;和/或:
b)一份由萨省医药政府部门确认的,描述申请者所从事的,医药方面的,长期业务安排的文件。(例如:商业计划、合同、合伙协议或其他的可以证明申请者医学业务的描述性文件);和/或:
c)一份长期从业于公共医疗教育机构的就业证明。
3)申请者须提供一份由萨斯喀彻温省内外科医学院签发的证明信。
4)申请者须提供一份能证明其健康状况的萨斯喀彻温省健康证明信。
5)申请者须提供一份由申请者所工作地区的医学权威机构签发的证明其工作的证明信。
2.护士类申请
以护士的类别向萨斯喀彻温省申请移民需要符合以下5个标准:
1)申请者须曾在萨省从事过6个月以上的护士工作,并享有该省的临时工作许可。
2)申请者应出具一份由萨斯喀彻温省医药健康权威机构、萨斯喀彻温省癌症协会或该省其他的公共医疗机构所提供的长期就业许可证明。
3)申请人应由有关机构出具一份证明信,以证明申请人具备执业许可证,并证明申请人按照其执业资格所规定的范围开展业务是不受任何限制的。